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24标准正式发布:2025年9月1日实施
走在冷风50

1月15日消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2025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一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将迎来更加严格和规范的管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实用的出行工具。

据了解,GB 17761-2024标准在多个方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严格规定。首先,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针对弹性软垫材料、纺织品、皮革、电气回路导线等不同类别非金属部件分别规定了防火阻燃指标,旨在从源头上降低车辆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灾事故的可能性。

此外,新标准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这一规定有助于减少塑料材料在火灾中的助燃作用,降低火灾蔓延速度和燃烧的剧烈程度。同时,新标准还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这一调整旨在满足广大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的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加经济、实用、安全的产品。同时,新标准还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明确了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在安全性能方面,新标准还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其中,用于城市物流、商业租赁等经营性用途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安装北斗模块;其他普通家用电动自行车,在销售时可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保留北斗模块。这一功能有助于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关键安全信息,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蓄电池温度异常或电压过高等情况,可借助通信模块第一时间提醒消费者及时处置。

此外,新标准还取消了旧版标准中关于所有车型均须安装脚踏骑行装置的规定,改为由生产企业根据车型的实际需要设计和安装。这一调整既节约了生产成本,又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车型选择。同时,新标准还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以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性。

为确保新标准平稳过渡,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完成检测和认证所需的时间,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但从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分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对于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消费者无需担心被强制淘汰。各地政府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车辆的更新换代。

GB 17761-2024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同时,也将有助于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